javascript功能职责之我见

写这篇文章是因为对前端分离的概念有一点疑惑,大部分观点都偏向于:内容,表现和行为分离。并且js的作用被划分到表现那一块,而我个人更倾向于结构,表现相互分离,因为js所涉及的领域非常的广泛。

首先,js可以自己创建dom节点,可以认为是生成html结构代码

其次,js可以自由设定html元素的样式,可以认为其在改变页面的表现。

而且,js在概率和统计等算法问题上可以解决部分问题。

其三,js可以提供数据的校验,可以异步接收数据,可以认为其负责了部分后端功能是实现

再者,js提供丰富的交互效果,在用户体验上有巨大的作用,当然这一部分可以纳入到表现,也可以认为是行为??

最后,js可以用来构建客户端脚本应用,所以其功能又被提升到应用程序的位子。

所以js被单纯的认为是提供表现,我认为是不确切的。

以下是js功能的示意图:

[caption id=”” align=”alignnone” width=”500”]javascript功能职责图 javascript功能职责图[/caption]

js,css,html的关系图

[caption id=”” align=”alignnone” width=”366”]js,html和css关系图 js,html和css关系图[/caption]